聊城大學科研經費審計審簽工作暫行辦法
發布日期:2016-03-15 點擊次數:
聊城大學科研經費審計審簽工作
暫行辦法
聊大校發〔2015〕62號
為加強學??蒲薪涃M管理,保證科研經費的規范使用,根據國家和山東省有關科研經費的管理辦法,以及省審計廳對我校經濟責任審計整改要求,學校決定自2016年起把對科研經費進行審計或審簽作為審計處的常規工作,并制定以下暫行辦法。
一、實行項目結題預報制度
每年12月31日前,科學技術處、人文社會科學處等部門將下年度結題的所有科研項目送審計處備案。審計處從中選取部分項目實施財務收支審計,并列入年度審計工作計劃,其他項目進行結題審簽。未列入結題計劃的項目審計處將不再予以審計或審簽。
二、科研經費決算審計審簽范圍
國家自然科學基金、國家社會科學基金、山東省自然科學基金和山東省社會科學規劃的項目經費,有關部委、廳局和項目支持單位等要求審計審簽的科研項目經費。
三、科研經費審計審簽程序
1.科研項目完成后,由項目負責人按國家和學校規定,依據科研經費收支記錄,及時、準確地編制財務決算報表,由項目負責人簽字并加蓋所在單位公章;
2.項目負責人將經費決算報學校財務處,由財務處進行審核簽章,并提供該項目的收支明細賬;
3.項目負責人將科研項目合同任務書、批準預算書、財務決算報表、收支明細賬等所需的資料及時送交審計處;
4.審計處依據國家現行財經法規、科研經費管理辦法及學校財務規章制度等,對經費開支是否符合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,是否按照科研項目合同任務書進行預算管理,決算報表數據是否真實、準確等進行審計(或審核),出具審計報告(或審簽蓋章)。
四、時間要求
1.需要進行財務收支審計的科研項目,由項目負責人根據結題時間要求和送審材料要求,提前30天向審計處提交審計所需的資料。資料齊全無誤后,審計處7個工作日內出具審計報告。
2.需要審簽的科研項目,由項目負責人根據結題時間要求和送審材料要求,提前15天向審計處提交審簽所需的資料。確定資料齊全無誤后,審計處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審簽工作。
五、紀律要求
各項目負責人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學校相關規定,規范使用經費,按時結題;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要加強日常管理和監督檢查,及時發現問題予以糾正;審計處對審計審簽過程中發現的問題,提出整改建議,由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督促項目負責人予以整改,并及時將整改情況書面報審計處備查,視情況予以通報;涉嫌違紀的問題線索,則依法依規移送學校紀檢監察等部門予以調查處理。
六、本辦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,由審計處負責解釋。